更新时间:2025-06-02 17:37:55 ip归属地:大庆,天气:中雨转小雨,温度:12-17 浏览次数:7 公司名称: 飞龙金属材料(大庆市分公司)
产品参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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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价格 | 电议 |
发货期限 | 电议 |
供货总量 | 电议 |
运费说明 | 电议 |
材质 | 304不锈钢 |
产地 | 山东 |
类型 | 不锈钢护栏 |
颜色 | 喷塑 |
可定制 | 是 |
我公司主要产品包括: 桥梁防撞护栏。飞龙金属材料(大庆市分公司)坚信客户永远是公司发展的源泉,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完善的售后服务为承诺,我们积j i参与推广以及行业交流活动,公司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以过硬的产品质量的优势和国内许多大型的公司都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我们也热诚欢迎国内外客户来我司考察,参观及技术交流。
1、人行道或带外侧的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10m。栏杆构件间的 净间距不得大于140mm,切不宜采用横线条栏杆。栏杆结构设计必须可靠,栏杆底座应设置锚筋,其强度应满足 规范要求。
2、栏杆强度应满足:车辆以80KM/H的速度,与栏杆成15°角发生碰撞,不落河。
3、栏杆造型、色调与周围环境协调,对重要桥梁宜作景观设计。
4、当桥梁跨越快速路、城市轨道交通、高速公路、铁路干线等重要交通通道时,桥面人行道栏杆上应加设护网,护网高度不应小于2m,护网长度宜为下穿道路的宽度并各向路外延长10m。
5、作用在桥上人行道栏杆扶手上竖向荷载应为1.2KM/m;水平向外荷载应为2.5KM/m。两者应分别计算。